(一)医疗福利
1.疾病现金补助。日平均净收入的65%,如连续就业2周年则为75%。从丧失工作能力起第1天开始支付,最多支付1年(如不到1年,按患病
前连续投保的时间支付);根据医嘱可另支付12个月(最多)。前10天由雇主支付,社会保障负责从第11天起支付。
2.生育津贴。如产前2年投保270天,为日平均净收入的100%,如至少投保180天,则为65%。产假期间支付(产前4周和产后20周)。
3.育儿津贴。根据投保期长短,为日平均净收入的65%-75%,支付到子女满2岁为止。
4.怀孕津贴。无子女的妇女或有一个子女的母亲,每月3350福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母亲,每月为3750福林。
5.扩展的婴儿补贴。第1个子女,每月800福林;第2人子女,每月900福林;第3个和其余年龄未满3岁或10岁以下残疾子女为每月1000福
林。
6.员工医疗补助:由与健康保险计划有合同关系的公共健康服务机构直接向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预防、全科和专科服务,其中包括基本牙科保健、住院、生育保①
健、医疗康复、疗养院和提供救护车服务。
药品、辅助器具、镶牙和矿泉治疗根据公共福利部的法规规定由②
病人自付或报销不同的比例。用于抢救和生育婴儿护理的药品免费。交通费用由健康保险计划支付,对期限没有限制。
(二)养老福利
在匈牙利,每个年满60岁的男子或57岁的女子(对于在非健康工作环境中工作的人年龄可以降低)有权享受养老金。从2009年起享受养老
金的年限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都提高到62岁。截至2009年,工作满20年以上者享受全额养老金,15~20年之间者享受部分养老金。在此之
前,男子年满60岁,女子年满55岁,并且工作38年以上,享受全额养老金,工作15年以上享受部分养老金。
养老金的构成是:
1.全额养老金。在旧的养老金制度下,从1988年1月1日起养老金为收入的43%-74%,取决于养老金 ...